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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跨校“专升本”录取原则

2020-05-22 11:09:44        来源:来源:四川轻化工大学      1448
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》(川教函(2019)129号)精神,结合今年专升本考试实际情况,特制定了2019年“专升本”录取规则并由我校校长办公会通过。

  1、学校确定2019年专升本最低录取分数线(综合得分);文科类52分(参加大学语文考试的),艺体类47分,理工科类44分(参加高等数学考试的)

  2、各协议升本学校以2019年对口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为基数(以教育厅系统核实数据为准),在控制线上按6.62%确定预录取指标。

  3、各学校根据总指标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,严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(排名规则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制定)。

  4、各协议升本学校将排名规则和拟录取名单报我校初审通过,各学校排名规则自行公示,拟录取名单汇总后统一在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通过“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”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批准。

  5、服兵役退伍参加专升本的23名学生,根据省教育厅按照对口升入本科专业50%(四舍五入)原则审批的指标数,由我校按照对口升入本科专业统一排名录取。

  6、各学校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,做好“专升本”各项工作,确保专升本学生的稳定。

  四川轻化工大学

  2019年6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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